林芝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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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项目单位:林芝市水利局

委托单位:林芝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陕西丰汇韵嘉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普通合伙)

2024年7月16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1

(一)部门主要职能1

(二)机构设置情况2

(三)人员编制情况2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2

(五)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5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5

(二)评价依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指标体系6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9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11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11

(一)项目投入情况11

(二)项目过程情况13

(三)项目产出情况17

(四)部门效益情况18

五、主要问题分析20

(一)在职人员控制率20

(二)三公经费变动率20

(三)资产管理安全性21

六、相关建议21

(一)在职人员控制率21

(二)三公经费变动率21

(三)资产管理安全性2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打分表

林芝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林芝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单位委托,对林芝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市水利局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材料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共西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1〕285号)以及《林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林财预〔2024〕11号)相关要求,结合市水利局的实际情况,我们实施了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调查、检查、函证、询问、计算、分析性复核等评价程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

(二)机构设置情况

在2023年度中,本单位设行政机构有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计划科,水政水资源科技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科),农村水利水电水保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参公单位设有水土保持站,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队,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13人、事业编12人、参公编8人。年末在职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21人、事业编9人、参公编6人。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凝心聚魂,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和保障民生;

(三)坚持人民至上,确保防洪安全;

(四)坚持节约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

(五)坚持绿色发展,复苏河湖生态;

(六)坚持完善机制,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七)坚持靠前服务,配合重大战略实施。

2.重点工作任务

(一)紧盯已批复的“十四五”规划内主要任务目标,确保2023年底全部取得批复并满足投资申报要求;提前谋划“十四五”中期调整,健全项目库,稳步推动前期工作;2023年计划完成各类项目投资投资4亿元以上,为林芝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二)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热潮,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方案,结合“讲党课”等活动,深入基层一线、驻村点、项目工地开展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走深走实、落实落地。

(三)统筹第一次水旱灾害综合普查成果,结合中小河流实施方案,提前谋划中小河流和重点山洪沟防治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治理准。加强与应急、水文、气象、自然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四预”能力建设,稳步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防汛抗旱能力现代化建设。多方筹措资金,强化前期储备,扎实开展水毁修复工作。

(四)提高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取用水监管政治站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市工业、服务业、公共供水进行全面排查,形成整改台账,限期整改。配合水利部做好米林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全市取用水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五)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督促各级河湖长开展巡河、治河工作,做好巡河发现问题和整改工作,提高各级河长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强化“四个责任”。严格涉河项目审批程序,按照行政审批改革相关要求,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涉河湖审批项目名录,从源头上控制未批先建现象。继续加大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推动林芝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河畅、水清、岸绿的目标。

(六)增强主动意识,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式,主动做好川藏铁路、雅下水电开发等国家重点项目涉水审批相关事

宜。按照水利部定点帮扶米林县三年行动计划,配合协调指导做好定点帮扶相关工作,发挥示范效益,从而带动林芝水利高质量发展。

(五)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市水利局年初预算批复数3,762.39万元,综合调整调剂数额为218.27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金额为3,98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34.9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99.45。

2.决算情况

2023年市水利局决算数为3,96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34万元、项目支出2,690.43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部署的要求,以预算资金为主线,梳理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综合分析部门的管理效率,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提高部门资金、资产等资源统筹配置能力;以战略目标和职责目标为基础,综合评价部门履职结果,反映财政资金支出结果,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林芝市水利局,预算资金3,980.66万元。评价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评价依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

(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6)《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

(7)《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8〕89号)

(8)《西藏自治区预算缋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藏财预〔2018〕174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执行。

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做到指标科学、标准客观、权重合理、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绩效评价报告要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指标与支出目标具有直接的联系,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评价方法

为确保评价过程、结论的科学与准确性,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及部门特点,评价工作中主要采用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和其他评价方法等,以充分采集和核实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标准主要为:

(1)计划标准,本次评价中部分产出指标采用计划标准作为评价标准,计划标准来源于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2)历史标准,在本次评价中部分效益指标采用历史标准作为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来源于以前年度相关数据统计。

(3)行业标准。本次评价将市水利局履职目标要求作为行业标准参考。

(4)其他标准。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本次评价中决策及过程指标采用其他标准。

5.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为基础,构建“以部门规划、运行成本、基础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共性指标评价部门管理效率,以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对象

满意等个性指标评价部门履职结果”的评价体系框架。

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进行分级。综合评分为90分(含)以上的为“优”,75分(含)至90分的为“良”,60分(含)至75分的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工作组。在明确委托方要求后,组建工作组,明确工作组内的任务分工。

(2)编制工作方案。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方法、评价体系和标准、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及相关附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工作方案将报委托方审阅征求意见,并进行调整完善。

2.评价实施阶段

(1)前期准备通知

工作组通过委托方获取项目单位联系方式,与项目单位提前沟通,下发资料清单,由项目单位进行前期资料准备。

(2)收集部门资料

为满足评价工作需要,通过邮件、电话、建立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根据需要准备资料清单,跟踪辅导被评价项目单位准备评价所需相关资料,对遇到的疑惑,及时予以解答,为被评价项目单位能够提供出满足评价需要的资料提供辅导支持。

(3)资料收集及审核反馈

工作组将依据资料收集清单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缺项漏项的资料予以退回,并反馈原因,辅导被评价项目单位补充完善。

(4)非现场评价

主要对被评价项目提交的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统计和评分,在审核过程中对于存有疑义的问题,我们会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对于对评价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存疑事项,也将进行现场检查或勘察。

(5)综合评价分析

根据所收集的基础资料,结合现场核实的有关情况,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项目的总体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3.报告撰写阶段

在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工作组对项目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经公司内部审核后,递交委托方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成形成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表3-1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7.00

46.67%

过程

49

44.00

89.80%

产出

16

15.22

95.13%

效果

20

18

90%

绩效评价得分:84.22分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15分,总得分7分。

表4-1项目投入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投入

15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法合规合理性

1

1

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的相符性

1

1

绩效指标清晰量化程度

1

1

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对应性

1

1

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性

2

0

预算配置

在职人员控制率

3

0

“三公经费”变动率

3

0

重点支出安排率

3

3

合计

15

7

1.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合法合规合理性

市水利局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满分1分,实得1分。

(2)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的相符性

市水利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满分1分,实得1分。

(3)绩效指标清晰量化程度

市水利局设定的绩效目标指标能够明确量化体现。满分1分,实得1分。

(4)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对应性

市水利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符合年度工作计划。满分1分,实得1分。

(5)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性

市水利局2023年初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不匹配无法评价,绩效目标表中的“产出内容”未明确资金分配金额。满分2分,扣2分,实得0分。

2.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

2023年市水利局编制岗位共33个,2023年末在职人数36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9.09%。满分3分,实得0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

市水利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9.08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3.07,变动金额为6.01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6.05%。满分3分,实得0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

市水利局项目总支出为234.88万元,单项支出大于或等于100万的项目列为当年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支出总额为226.88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为96.59%。满分3分,实得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49分,总得分44分。

表4-2项目过程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过程

49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11

11

预算调整率

2

1

结转结余率

6

6

结转结余变动率

1

0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1

“三公经费”控制率

2

1

政府采购执行率

3

3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2

2

基础信息完善性

2

2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资产管理安全性

5

4

固定资产利用率

2

2

合计

49

44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

《部门预算批复表》中《收支预算总表》的预算数总额为3,980.66万元;《部门决算报表》中《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决算数为3,966.7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9.65%。满分11分,实得11分。

(2)预算调整率

《部门预算批复表》中《收支预算总表》的年初算数3,762.39万元,依据林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预算调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林财农指〔2023〕17号;《关于收回2023年存量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林财农指〔2023〕81号;《关于调减2023年预算指标的通知》林财农指〔2023〕79号等文件。综合调整预算指标金额为218.27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金额为3,980.66万元。预算调整率为5.48%,满分2分,实得1分。

(4)结转结余率

市水利局本年结转结余金额13.89万元。预算支出金额3,980.66万元。结转结余率为0.35%,满分5分,实得5分。

(5)转结余变动率

市水利局上年结转结余金额899.45万元,本年结转结余金额13.89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98.46%,满分2分,实得0分。

(6)公用经费控制率

市水利局2023年实际支出公用经费87.61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87.61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满分2分,实得1分。

(7)“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3年市水利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金额为29.08万元,预算安排数为29.08万元。满分2分,实得1分。

(8)政府采购执行率

市水利局2023年本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满分3分,实得3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审阅市水利局的相关财务制度汇编,各项制度健全;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完整、合规,满分3分,实得3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经抽查,市水利局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开支经过开会评估论证;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满分5分,实得5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市水利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林芝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23年预算信息,2023年决算尚未批复,暂未公开。满分2分,实得2分。

(4)基础信息完善性

经抽查财务凭证,业务附件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满分2分,实得2分。

3.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水利局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满分3分,实得3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市水利局固定资产未贴标签,固定资产卡片与现场资产实物无法对应确认。满分5分,实得4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

查阅固定资产卡片、国有资产报告及固定资产抽盘表,市水利局固定资产总额为940.60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为940.60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满分2分,实得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从部门整体产出情况的职责履行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16分,总得分15.22分。

表4-3部门产出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产出

16

职责履行

实际完成率

4

3.82

完成及时率

4

3.82

质量达标率

4

3.82

重点工作办结率

4

3.76

合计

16

15.22

1.职责履行情况

(1)实际完成率

市水利局2023年计划完成项目数为22个,实际完成任务数为21个,实际完成率为95.45%。满分4分,实得3.82分。

(2)完成及时率

市水利局2023年计划完成项目数为22个,截至2023年12月,实际及时完成任务数为21个,完成及时率为95.45%。满分4分,实得3.82分。

(3)质量达标率

市水利局2023年计划完成项目数为22个,截至2023年12月,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的工作任务数量为21个,质量达标率95.45%。满分4分,实得3.82分。

(4)重点工作办结率

市水利局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共17项,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为16项,重点工作办结率为94.12%。满分4分,实得3.67分。

(四)部门效益情况

从部门整体效果情况的履职效益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20分,总得分18分。

表4-4部门效果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效果

20

履职效益

社会效益

8

8

生态效益

7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

5

合计

20

18

(1)社会效益

市水利局2023年完成各类水利项目投资6.38亿元,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投资任务的1.6倍。引导1422名农牧民参与水利项目建设,实现增收0.44亿元。全年综合治理河长101.31公里,巩固提升10568农村人口供水保障能力,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0.86万亩,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13.83平方公里以上。全市31条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自治区水规院审查,相关成果已报送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规划投资4.7亿元,综合治理河长257.37km。完成投资37.3万元的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对33家用水企业开展水费收缴工作,累计收缴224.02万元。争取投资706万元,通过水权确权和水价核算、定价、精准补贴及安装计量设施等措施,完成除墨脱县外的六县(区、市)农业水价改革任务,涉及灌区69处,改革灌面21.25万亩。社会效益显著,满分8分,实得8分。

(2)生态效益

市水利局配合完成乡村振兴考核整改和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完成1605名生态岗位需求核定工作,主动衔接核实“一村一策”建设计划(2023-2025)。争取乡村振兴街接资金63万元,实施波密县易贡乡通加村通麦村水质提升工程。争取投资30万元,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完成106处水质检测抽检。班子领导带队对七县(区、市)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农村供水保障、河湖管理、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两轮综合督导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35条,下发问题整改43份。大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印发实施《林芝市水利局水利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满分7分,实际得分5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统计分析,2023年市水利局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显示满意度为100%。满分5分,实际得分5分。

五、主要问题分析

(一)在职人员控制率

2023年市水利局存在超编现象,其中:编制岗位共33个,2023年末在职人数36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9.09%。

(二)三公经费变动率

市水利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9.08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3.07,变动金额为6.01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较大,“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6.05%。

(三)资产管理安全性

市水利局固定资产未贴标签,固定资产卡片与现场资产实物无法对应确认。

六、相关建议

(一)在职人员控制率

针对超编情况,一是严格退休制度,做好自然减员工作;二是加强编制管理,杜绝超编进人;三是加强计划调配,消化超编问题;四是改善结构,调剂余缺。

(二)三公经费变动率

落实节约措施,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遵循经费预算从紧、学习考察从实、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原则,确保三公经费科学配置、合理开支。

(三)资产管理安全性

建议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建卡、实物贴标签等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落实一物一卡,账卡一致、帐实一致。同时明确资产的管理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以下无正文)

附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打分表

陕西丰汇韵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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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