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水利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   1 10

第一部分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入市水利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水利局和水利队两个部门。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负责林芝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等;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林芝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林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政府体制改革的要求,林芝市水利局于200210月份正式升格定位正县级单位,独立核算。设置8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水政水资源科技科(节约用水办公室)、农水农电水保科、水土保持站、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队。


第二部分

林芝市水利局2018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水利局2018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向我局下达预算指标2427.1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82.28万元,增长47.56%主要为项目增加。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收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42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99万元,占全年预算的34.3%;项目支出1594.2万元,占全年预算的66%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共发生各类预算支出1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99万元,占总支出的47%;项目支出954.01万元,占总支出的53%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我局决算总支出共计178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87.8万元,增长6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基本支出832.99万元,占全年预算的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商品和服务支出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

2、项目支出954.01万元,占全年预算的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13)农林水(03)行政运行(01)收财政拨款699.2万元;水利前期收财政拨款20万元;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收财政拨款718.8万元;水文测报30万元;水土保持(10)收财政拨款1.1万元;防汛(14)收财政拨款805.07万元;抗旱收财政拨款7.6万元;水利安全监督5万元;其他水利支出7.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3)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01)财政拨款85.17万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3)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2)财政拨款0.64万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3)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3)财政拨款37.72万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财政拨款0.71万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5)财政拨款2.74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林芝市水利局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比上年增减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4.85

3.05

 -35.04%

3.公务用车经费

22.57

21.22

 -50.2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57

21.22

 -50.23%

      2)公务用车购置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总支出24.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3万元,其中详情如下:

1因公出国经费: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相关经费;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共接待支出了3.0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6万元,降低35.04%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公务车辆保有量为8辆,总共支出公务用车相关经费21.2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1.4万元,降低50.23%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我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99万元,项目支出954.0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资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项目支出,包括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质监测、其他水利支出等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林芝市水利局2018年政府采购总额1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34.8万元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林芝市水利局共有车辆8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均在200万元以下。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选择部分重点、重大项目公开,说明项目的资金安排、绩效评价、政策依据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林芝市2018年决算表

林芝市水利局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