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水利局

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度林芝市水利局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 01 18

第一部分林芝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水利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水利局机关 

核定行政编制20人。现有人员27人。

(二)水利局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核定事业编制14人。其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队5,防汛抗旱指挥中心2人,水利工程质量建设与安全监督站4人,水土保持站1人。现有人员9人。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地委办公室 林芝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地区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林地委办〔201088号)文件,林芝市水利局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专项规划等;按规定指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市和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发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7.指导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市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牧区水利、农村水利、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开展水利科技。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11.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机关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会议材料、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复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保密、信息报送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年度经费的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承担有关规划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党委(党组)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提交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落实;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2)规划计划科

主要职责:拟订市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水能资源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市水利年度投资计划;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水利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3)建设管理科(河道管理科)

主要职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运行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稽查工作。

4)水政水资源科技科(节约用水办公室)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水行业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依法承办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入河排污口设置、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按规定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组织重大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5)农水农电水保科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排泵站建设、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乡(镇)供水、牧区水利、农村水利改革工作;指导和管理县及县一下和水利部门投资建设的电站及供电设施;负责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主要职责: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负责市水利局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2.事业(全额拨款)

1)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冰湖、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实施防洪论证制度。

2)水土保持站

主要职责:指导土保持执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水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土保持科研工作与对外技术交流合作。负责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建设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土保持执法工作;负责水保监测、数据汇总、监测成果的认证;指导水土保持监测网业务工作开展,技术培训。

3)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主要职责:归口管理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负责水库、电站大坝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全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承办市水利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队

主要职责:负责市水利规划,进行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负责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和设计工作,编制项目说明书和设计文件、图纸等工作。

第二部分

林芝市水利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水利局2019年预算总收入2157.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57.4万元。预算总支出21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81.4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275.95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 林芝市水利局2019年预算收入2157.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57.4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822.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22.18 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比2018年增加1335.22万元,增加61.8%

(二)2019年预算收入21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占预算收入的40.9%;项目支出收入占预算收入的5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水利局、水利队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度支出数为103.31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主要用于水利局、水利队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支出,2019年度支出数为4.87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水利局、水利队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19年度支出数为53.03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水利局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881.45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水利安全监督(项),主要用于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安全宣传、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稽察检查、工程资料室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5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水利前期工作(项),主要用于林芝市水利工程项目衔接策划工作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20万元。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水质监测(项),主要用于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运行管护经费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30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防汛(项),主要用于水利局防汛值班补助及山洪灾害网络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13.1万元。

8.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党建经费(项),主要用于水利局党建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7.85万元。

9.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主要用于河长制湖长制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1000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水利局 三公经费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8.9万元,比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48万元。其中,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3.4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86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4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62万元。主要是因为水利局机关及水利队在职职工人数增加,预算标准调整。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水利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水利局2019年预算总收入2157.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57.4万元,比2018年预算总收入822.18万元增加1335.22万元,增加61.8%,因2019年调入7名人员,主要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防汛物资采购、河长制工作经费)。

2019年预算总支出2157.4万元,2018年预算总支出822.18万元,增加1335.22万元,增加61.8%。其中: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881.45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746.35万元增加135.1万元,增长15.3%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数1275.95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75.83万元增加1200.12万元,增加94%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林芝市水利局2019年预算总收入2157.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57.4万元,比2018年预算总收入822.18万元增加1335.22万元,增加61.8%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支出2157.4万元,2018年预算总支出822.18万元,增加1335.22万元,增加61.8%。其中: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881.45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746.35万元增加135.1万元,增长15.3%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数1275.95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75.83万元增加1200.12万元,增加9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73.5万元: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71万元,水费2.93万元,邮电费 3.22万元,取暖费0.84万元,差旅费23.48万元,维修()0.36万元,公务接待费5.47万元,工会经费11.05万元,福利费0.3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3.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财政规定的相关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制度。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目前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5935平方米,仓储用房1075平方米,共有机动车8辆,价值320.4万元,属单位其他用车。单位价值20万元至500万元天型设备无。办公室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到人,责任到人。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完成了日常性预算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准确编报各类财务报表,已建立内控控制、“三重一大”及“三公”经费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牢固,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使用较为合理,绩效水平较好,基本实现了财政支出的目的。

(五)扶贫资金公开情况说明

2019年中央预算内下达给我单位的扶贫资金主要为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该资金根据扶贫资金公开要求待自治区批复下达后单独进行公开。

(六)举借债务公开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存在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附件1:2019年度林芝市水利局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