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水利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现公布林芝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现报告中所列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林芝市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894-5888485。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林芝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黄晓松同志分管,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联络、衔接和督办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林芝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各科室责任、公开流程及公开时间等,有计划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完善2020年林芝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情况

我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研讨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列入学习计划,经常组织学习,充分发挥简报、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围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及时更新和完善林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党费收缴、“三公”经费使用、财务预决算、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行政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长制河湖制、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内容进行及时公开,让群众更好的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0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0

80

行政强制

13

0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林芝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进行改进:

一是我局要以践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西藏工作第七次座谈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加强领导,组织干部职工认真系统的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形成全员重视、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形式,强化手段,建立激励机制。

三是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以信息促进水利工作,优化为民服务思想。

四是规范政府信息档案管理,做好信息的保存和利用工作。

                                 林芝市水利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