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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核山东省南四湖“一湖一策”方案协调做好管理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4-25   浏览次数:   【字体:


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核山东省南四湖“一湖一策”方案协调做好管理保护工作


    4月21日,淮河水利委员会以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召开山东省《南四湖“一湖一策”综合整治方案(2022-2024年)》审核会,这是淮河水利委员会首次对省际重要湖泊“一湖一策”进行审核。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伍海平、山东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徐希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方案编制单位关于南四湖“一湖一策”综合整治方案的汇报,重点就南四湖管护情况评价、现状问题分析、整治目标、任务及措施、幸福湖建设安排、项目与投资匡算等进行了质询和讨论,形成了方案审核意见。

会议指出,南四湖是淮河流域重要的跨省湖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其管理保护工作;山东省河长办要按审核意见抓紧完善方案,并印发实施;鲁苏两省要加强沟通协作,以河湖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五联”机制,以“一湖一策”实施为契机,协调推进南四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淮河水利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协调指导,发挥“流域机构+省河长办”协作机制作用,持续推进流域重要跨省河湖“一河(湖)一策”修编和实施,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建成一批流域幸福河湖,打造淮河流域河湖保护治理3.0版本,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为做好南四湖、高邮湖等重要省际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淮河水利委员会积极履行“指导、协调、监督、监测”职责,在2021年淮河流域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暨河湖长制工作沟通协商会议上,与皖苏鲁三省河长办签署了南四湖、高邮湖“一湖一策”修编和实施合作协议;之后积极协调三省共同做好方案修编工作,督促各省河长办提交审核,为把湖长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南四湖管理保护与系统治理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淮河水利委员会相关部门单位,山东省河长办、江苏省河长办和济宁市河长办、枣庄市河长办、徐州市河长办、山东省水科院等单位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