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林芝市委员会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林芝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河(湖)长及河长制
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市级领导同志职务变动实际,市委、政府决定调整林芝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林芝市级河(湖)长及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林芝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升 昌市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旺堆市委副书记、市长
张 秀 武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赵雄市委常委、林芝军分区司令员
刘 业 强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朱 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国安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达 瓦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张 海 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符 永 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杨 赤卫市委常委、副市长
梅 家 奎市委常委、秘书长
喻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成 员:尼 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 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次仁央宗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 兴 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尼玛扎西市政府副市长
肖鹤市政府副市长
赵 俊 市政府副市长
徐龙海 市政府副市长
任 卫 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强巴央宗市政府副市长
崔 晓 东 市政协副主席
达 瓦市政协副主席
央 宗市政协副主席
罗布次仁 市政协副主席
玉 珍 市政协副主席
常 仕 洪 市中法院院长
尼玛次仁 市检察院检察长
二、总河(湖)长、28个主要河湖市级河(湖)长总河长:马升昌 旺 堆
雅鲁藏布江河长:张秀 武
昂 曲 河 长:刘 业 强
巴松 措 湖 长: 朱 娘 曲 河 长:达 瓦
八 及 曲 河 长:张海波
措木及日湖长:张 海 波
察 隅 曲 河长: 符 永 波
贡日嘎布曲河长:杨赤卫
易贡藏布河长: 梅家奎
易贡湖湖长:梅家奎
西 莫 河 河 长: 尼 玛
玉 曲 河 河 长:张 明
波堆藏布河长:次仁央宗
朱拉曲河长: 刘 兴 平
怒 江 河 长:尼玛扎西
康玉曲河长:肖鹤
拉 月 曲 河 长:赵 俊
金东曲河长: 徐龙海
尼 洋 河 河 长: 任卫东
帕隆藏布河长:强巴央宗
里龙扑曲河长: 崔晓东
金珠藏布河长: 达 瓦(政协)
工字弄曲河长:央宗
丹巴曲河长:罗布次仁
南 伊 曲 河 长: 玉 珍
白玛西路河河长: 常 仕 洪
独龙江河长: 尼玛次仁
三、林芝市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尼玛扎西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颜世辉 市委副秘书长
张 晋 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土丹洛桑 市水利局局长
洛桑群培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中共林芝市委员会
林芝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