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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完成市级河湖范围划定成果审查

发布时间: 2020-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完成市级河湖范围划定成果审查

2020124日至6日,林芝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特邀专家、自治区总河办、相关成员单位在林芝市召开河湖范围划定成果审查会。对林芝市市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了审查。会议共邀请了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勘测设计研究院、中电建华东院、中电建西北院高级以上专家5名,自治区总河办范围划定负责人1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等11个主要业务部门业务负责人,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三峡集团和川藏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参加。

会议先后听取了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电建贵阳院等编制单位关于易贡藏布、拉月曲、昂曲、娘曲、独龙江(吉太曲)等15条市级河湖范围划定情况报告,进行了质询和答疑。审查认为编制单位提交的范围划定成果报告及图集、数据库等成果基本能满足水利部提出的河湖范围划定成果要求。能指导我市河湖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部分河湖管理范围线绘制较粗放,编制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内业工作,做到划界精细、实事求是。另外要与自然资源、林业草原、农业农村等部门充分衔接,做到划界依据可行、划界成果可靠。

会后,林芝市河长制办公室再次就林芝市河湖范围划定工作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以确保划界成果与部门规划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