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围绕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湖北省已于2020年组建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并逐年对全省17个市(州)开展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切实提升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能力及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水利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手册》的深入学习及贯彻落实。以《手册》为指导依据,推动地方日常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以监督检查推动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下一步,湖北省水利厅将继续组织工作专班以书面抽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省对各市(州)河湖长制考核评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