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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河长办开篇布局部署十项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

  • 林芝市水利局
    • 2022年03月09日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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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河长办开篇布局部署十项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


        近日,经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河长办印发《河北省2022年度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聚焦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三项目标要求,明确十方面重点任务,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方案》明确,强化河湖岸线管控和治理,11月底前全面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任务,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全省河道行洪达标率提升4个百分点。强化河湖水污染防治,国考地表水质断面优良比例达到67%以上,白洋淀淀区及入淀河流断面水质巩固保持Ⅲ类标准,入海河流水质断面达标率达到100%。强化河湖水生态环境改善,实施重点河湖生态补水16亿立方米,白洋淀水位保持6.5~7米,治理水土流失2000平方公里以上。

    《方案》明确,保障河流生态水量,健全基本生态水量保障机制,组织编制基本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完成2个跨市30个跨县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强化河道岸线管控,集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完成39条2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江河支流和中小河流防洪未达标河段年度治理任务,年内完成26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和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深化河湖水污染防治,推进京津水源涵养区流域生态修复和污染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冀中南地区污染治理项目,消减冀东沿海地区入海河流总氮含量,开展入河入淀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对临河傍湖村庄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河湖水环境治理,强化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化临河傍湖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实施河湖水生态修复,大力推进重点河湖复苏行动,打造“两湖八河”生态廊道,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推进白洋淀流域综合治理,坚持内外共治、标本兼治、治补并举,强化淀区水生态环境管控和上游水环境治理,打好白洋淀Ⅲ类水保卫战。探索幸福河湖试点建设,出台省级幸福河湖建设评价标准,组织市县制定建设方案,造一批幸福河湖示范带、示范区,制定河湖健康评价技术导则,滚动编制“一河(湖)一策”。加强河湖执法监管,健全落实河湖警长制,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健全上下游、左右岸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全省河湖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升数据监测和互联共享水平。完善制度机制和责任体系,全面推行河湖长述职制度,强化上级河湖长对下级河湖长的督促指导。在南水北调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充实完善基层河湖管护力量,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河北省已连续四年印发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定期通报进展,狠抓督察督办,逐级压实责任,完善形成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导推进、年末考核问效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年度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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