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改善河道水系资源条件、完善防洪排涝保障功能、促进岸线保护和服务提升、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航运绿色发展、完善河道水系管护机制等重点任务。涉及太湖流域片的大运河河段包括江南运河及浙东运河,太湖局高度重视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工作,2020年11月,研究制定了落实《规划》相关任务内部分工方案,明确了局内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自2021年起,太湖局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强化任务落实。
会议强调,大运河具有防洪排涝、内河航运、生态景观等多重功能,在流域内起到水量调节和承转作用,其治理管护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太湖局积极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作用,在保障江南运河防洪安全、优化大运河水资源调度、改善大运河河道面貌、推动大运河水文化传承等方面主动作为,加强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在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大运河沿线地方的沟通协作,结合太湖局职责和流域具体实际,加快推进骨干工程调度、水量分配管理、涉水事务审批监管、监测预警、涉水问题研究、水文化传承、智慧运河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圆满成效。
太湖局局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或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