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水利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水利局2018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执行的关键之年,是我市精准脱贫的攻坚之年,全市水利系统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市水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含尼洋河综合治理与保护、城市饮用水源地、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重点灌区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8大类38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8.08亿元。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8.0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0%,续建项目13项均已已完工,累计完成投资3.18亿元,新建项目24项,均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76亿元,计划外项目1项,已完工,完成投资1.14亿元。

通过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饮水普及率达99%,通过开工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提升水安全和应急能力建设,通过继续实施工布江达县尼洋河江巴灌区、巴宜区尼洋河百朗灌区、工布江达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和波密等5个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新增和改善4.2万亩农田灌溉面积、农田有效灌溉率达68.9%(标准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6万亩,通过实施尼洋河八一镇防洪工程(孜热段)、察隅河重点河段治理工程、朗县仲达小流域治理等项目,继续提升重要城镇、重点河段、中小河流的防洪保安能力,通过实施墨脱背崩、察隅察瓦龙水保项目,进一步修复生态,遏制水土流失,继续推动了易贡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尼洋河八一镇城区段水生态综合治理等骨干项目的前期工作。

(一)常抓不懈,全力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2018年,林芝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及时调整充实林芝市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成员,市委政府先后6次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专题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派出工作组20次,对各县(区)传达学习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防汛抢险救灾等七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一是应急能力不断加强。2018年入汛来,我市出现短时强降雨天气,山南、日喀则等地降水强度大、范围广,尤其是雅江段上游出现了超50年一遇洪水,全市7个县(区)、39个乡(镇)、5913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4595.85万元。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下,合理采取措施,调运编织袋11.4万条、铅丝笼15万平方米、块石料3.617万立方米、土料0.42万立方米,全力用于防洪抢险,动用各类机械设备1348台班、运输车辆436班次、投入抢险人数6019人次。防汛抢险救灾投入约1288.094万元,无一江河决堤,无一水库溃坝。二是预警能力不断提高。共建成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7个、自动气象站13个、自动水位站51个、自动雨量站136个、375个简易雨量报警器、50个乡级广播、375个村级广播,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7个县(区)、54个乡镇、489个村、24万余人受益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三是防洪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和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设,综合治理河长22.688公里,新建标准防洪堤40.214公里,确保2018年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山洪灾害防治资金拨付279.68万元,全市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共累计培训演练15余次,人数达到5000余人次,落实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资金1300万,防汛抗旱资金拨付670万元,防汛物资储备资金502万元,建立1个市级库、7个县级库、44个易灾乡镇库、285个村级救灾物资储备点为络脉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四是安全度汛管理更加规范。科学编制了防汛预案和水库大坝调度规程,强化组织领导保证,严格执行安全度汛责任制度,明确了重点河湖、水库、水电站的防汛责任人,加强在建工程的防汛隐患排查,编制度汛方案,确保安全度汛。严格执行防汛抗旱会商、灾情统计上报、汛期值班带班等制度,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

(二)注重管理,全力加强项目监管和安全生产

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基本程序。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执行“项目五制”管理,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实现了20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公开招标,积极推进水利项目验收工作,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办法》,规范了市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建立档案工作。2018年我市计划竣工验收项目共22项。基本已全部完成验收,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双拖欠”摸底排查,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受理5件,答复满意率100%,对涉嫌违法的坚决依法处置,对我市优化水利建设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市人大、政协代表提出的5件建议、提案责成专人负责办理,已全部落实。按照信访工作“重心下移”,服务窗口前移的要求,要求各项目分管领导及项目建设负责人坚决把信访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逢会必讲、定期检查排查,超前工作,坚持把信访矛盾化解在源头,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有效地防止了小矛盾酿成大事端。

着力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与各县(区)水利局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签订《林芝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2018年,我局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检查共计30余次,通过检查发现,个别项目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如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施工单位现场配备人员不到位,现场未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卡15份,下发质量监督通知书8份,共提出整改意见167余条。目前,所有整改意见经现场整改及后期追踪复查,全部已整改到位,整改率达到100%。结合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5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市民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营造了一个全民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三)抓住机遇,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牢固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一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更有力。完成了自治区对我市、我市对各县(区)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与各县(区)签订2018年最严格水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2018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推动对各县(区)政府考核工作。2017年最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的五项指标均在控制线内。二是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稳步推进。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以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为重点,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按照《林芝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及《林芝市水利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三是节水行动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积极推进工布江达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向村庄及校园进行推广,稳步推进我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四是水行政执法和审批更规范。2018年我局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后,先后出台《林芝市计划用水管理实施办法》《林芝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4个行业规范文件,以及《林芝市水利局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施工降排水专项检查方案》等专项检查方案,对城区、县区范围违规取水现象、河道采砂、入河排污口设置、施工降排水等行为进行联合专项执法活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取水、采砂、入河排污、施工降排水单位一律取缔。2018年,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5项,办理施工降排水临时取水许可单位6家,审批140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1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开展了16次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涵盖了交通、水利、铁路等行业,并下发了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通知13份,整改通知4份。五是水法宣传力度更加大。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日”、“环保日”等活动,广泛开展以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横幅5条,制作展板6个,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水土保持“四进”活动顺利开展,悬挂横幅2个、双语展板10个,发放宣传画册140份、法律法规资料100余份、环保袋子50袋。六是河道采砂管理更规范。编制完成了《尼洋河巴宜城区周边河道(2017-2020)采砂规划》,并明确了“三区一期”。2018年根据巴宜区年度计划报告,同意在其中3个可采区进行临时采砂许可;督办各县(区)对辖区河道范围内的乱采、乱挖现象进行了清查,建立采砂户台账,各县(区)现已经采砂户整合为68家,我局对其中的42家河道采砂点选址意见进行了批复,下一步将督促各县(区)加快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工作及采砂许可进度。

(四)围绕重点,全力做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计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城市饮用水源地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灌区与节水改造工程、行业能力建设等5大类,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做好水利行业扶贫工作。根据林芝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文件要求,下达我市水资源管护员、水土保持监督员、水管员和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看护员岗位共3197个,每人每年补助标准为3500元,目前已建立了2016、2017年度水生态岗位人员花名册,2018年新增加岗位正在与各相关单位进行对接中。按照正科级、副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联系帮扶1户贫困群众,正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联系帮扶2户贫困群众的要求,我局对察隅县阿丙村、松塔村19户,78人开展了结对帮扶,形成“一对一、一对多”的精准结对帮扶机制,通过走亲访友、慰问困难群众、捐资助学等形式筹集2.18万元资金用于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做好三岩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林芝市的会议文件精神,我局就“三岩片区”易地扶贫搬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相关工作。分别在巴宜区、工布江达县、米林县、墨脱县、波密县和朗县6个县(区)设置安置点69处(其中集中安置点43处,分散安置点26处),安置搬迁人口3968人, 2018年度实施35个安置点饮水工程完成投资2714万元。

(五)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1104名河湖长严格履行责任,全力确保河湖水清岸绿。一是开展全面建立河长制市级验收。结合西藏自治区总河长办工作要求,结合林芝市河长制办公室2018年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安排。林芝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于2018年4月对各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情况进行了全面验收。二是加强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人员技能培训。2018年6月、10月、11月分别组织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人员技能培训,西藏自治区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专题培训(林芝),林芝市河长制湖长制广东、江西培训等3次培训活动,共培训市县乡河湖长及河长制工作人员150余人次,全面夯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基石。同时,选派1名市级河长赴水利部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有效增强了我市河湖长履职能力,拓展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思路。三是全面推行湖长制。5月12日印发了《林芝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将我市45座湖泊、4座水库全部纳入湖长制实施范围,行政湖长与企业湖长相结合,设3名行政湖长3名企业副湖长,建立湖长制管理体系。四是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专家库组建工作。将河长制湖长制专家需求从政策法规到河长制与地理人文归类为9大类29子类,通过网上发布关于组建林芝市河(湖)长制专家库的通知及公告,目前已收到专家推荐自荐材料8份。五是全面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建、乱堆等“四乱”清理工作。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四乱”问题清单122起,已完成清理销号84起,剩余38起问题正在积极督促整改落实;开展河湖沿线垃圾清理和垃圾围坝专项排查工作,全面共开展沿河垃圾清理603次,出动11205人,清理109条河湖,清理垃圾250.45吨,漂浮垃圾26.7立方米。较好地保护了沿河生态环境。六是加强督导检查。2018年,林芝市河长制办公室分别派出两个工作组开展河长制湖长制督导检查,并及时向7县(区)反馈7大类64项问题,7县(区)根据反馈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发放督办通知6份,跟踪督办河湖管理问题19个,印发问题告知通知1份,向市直单位和相关县(区)告知复杂河湖管理问题3个,做到了河湖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告知、及时整改、全程跟踪;2018年全年共开展河长制湖长制暗访工作3次,反馈3大类6项问题,并全面督促整改落实;核查处理水利部及自治区总河办河湖暗访问题5个,整改到位4个,1个问题正持续跟踪整改。七是塑造河长制人文内涵。开展林芝市河长制湖长制视觉标识、宣传照片、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2018年11月对投稿的1047条(件、副)作品进行评选,产生林芝市河长制湖长制主题视觉标识和宣传照片、宣传标语库,强化了宣传基础工作。八是组织编制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2017年底启动林芝市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目前25条河流及3座湖泊已全部完成初稿,并通过市级内审,将于近期审批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和短板。

一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的办法不多。鉴于水利项目的公益性特点,投资大、回报小,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的制约因素多。因人员编制短缺问题,导致在项目管理上存在验收不够及时,检查管理上不到位及后续运行管理上缺乏有效的管护机制,虽然开始推行总承包制、代建制工作,但目前没有大的突破。

   三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我市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工作,但受机构人员编制限制,目前还没成立水行政执法队伍,水法授予的水行政管理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执法过程中随意性大,凸显出水行政执法程序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