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水利局
林芝市水利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
2026年01月23日
目录
第一部分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水利局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水利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水利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水利局收支总体情况
二、水利局收入总体情况
三、水利局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规划,贯彻落实党中央水利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依规落实节约用水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与强度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河段水生态综合整治。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牧区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统筹协调水利行业乡村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指导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根据授权,开展水利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根据授权,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依规贯彻落实防护标准化工作。承担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督促落实市河湖长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指导各县(区、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河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林芝市水利局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计划科、水政水资源科管理与水生态建设科、建设运行管理科、灾害防御与科技合作科;农村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科。
人员编制:水利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3人、核定参公单位编制8人、水利局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2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水利局
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水利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水利局收支总体情况
林芝市水利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2982.0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2.0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资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农林水支出2543.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98万元。
二、林芝市水利局收入总体情况
林芝市水利局2026年收入预算总量2982.07万元,同比增加309.8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晋级人员、保险增加、伙食补助费增加、休假探亲费增加及2025年项目因支付进度的原因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上下年度申请等原因等。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2.07万元,占100%;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林芝市水利局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水利局2026年支出预算总量2982.07万元,同比增加309.8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晋级人员、保险增加、伙食补助费增加、休假探亲费增加及2025年项目因支付进度的原因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上下年度申请等原因等。其中:基本支出1523.2万元,占51%;项目支出1458.87万元,占4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林芝市水利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82.07万元,同比增加309.8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晋级人员、保险增加、伙食补助费增加、休假探亲费增加及2025年项目因支付进度的原因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上下年度申请等原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982.0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98万元、农林水支出2543.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林芝市水利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82.0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309.84万元,主要原因:新增人员、晋级人员、保险增加、伙食补助费增加、休假探亲费增加及2025年项目因支付进度的原因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上下年度申请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林芝市水利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82.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63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77.45万元,占3%;农林水支出2543.01万元,占85%;住房保障支出102.98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40.5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1.99万元,上涨19%。主要是新录入人员及水利局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保险相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69.86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3.46万元,上涨24%。,主要为2026年达到退休年限人员增加,预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66.0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0.81万元,上涨20%。主要因新录入人员及水利局基本医疗保险基数增加,保险相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1.3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35万元,上涨13%。主要因新录入人员及水利局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基数增加,保险相对增加等。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173.1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75.48万元,上涨19%。主要因新录入人员等。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预算数为100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588.5万元,上涨100%,主要2025年根据财政要求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分上下半年预算,故2025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专项经费预算411.5万元,剩余款项在下半年预算,2026年未分上下半年。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上涨0%。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费。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预算数为5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上涨0%。主要用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许可审批及专项工作。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预算数为3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上涨0%。主要用于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运行管护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预算数为30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90.5万元,上涨100%。主要因2025年根据财政要求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分上下半年预算,故2025年上半年防汛资金预算109.5万元,剩余款项在下半年预算,2026年未分上下半年。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预算数为5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5万元,下降75%。主要因质安站2026年减少了飞检工作,只保留5万元用于该科室日常监督检查及相关资料保障运行。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预算数为7.6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防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费。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预算数为5.5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汛期期间人员值班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02.9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6.85万元,上涨20%。主要原因是新录入人员、水利局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相对增加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5.1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229.49万元、津贴补贴563.94万元、奖金64.74万元)、伙食补助费42.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40.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9.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3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1.27万元、住房公积金102.98万元、医疗费11.7万元、生活补助8.84万元、奖励金0.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5万元。
公用经费78.0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0.48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7.61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1.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相关条例,从制度层面筑牢经费管控的红线,杜绝了超标准、超范围的三公经费支出。2.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预算编制遵循“只减不增”的刚性原则,主动压减一般性支出,从源头控制经费规模。
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5量,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水利局202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林芝市水利局202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林芝市水利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07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27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局新录入3名干部职工,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林芝市水利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底,林芝市水利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保障日常出差、调研、检查项目等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无更新购置。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林芝市水利局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2个,资金1458.87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0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分别是(项目名称林芝市河湖长工作专项经费,资金10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9%。
林芝市水利局水资源生态科本级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6年度) 填报日期:2025年9月11日 填报人:普布穷达,联系电话:13889041688 项目名称 林芝市河湖长制工作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林芝市水利局 实施单位 林芝市水利局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项目资金总额: 10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0万元 其他资金 1000万元 预算执行率权重(%) 总体绩效目标 目标1:①常规工作(含差旅、油料、办公、资料等经费)、②河湖长制及水资源管理业务培训、③河湖长制及水资源管理短信业务服务;目标2:①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审查;目标3:①重点河湖段区域水质断面监督监测、②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核定;目标4:①重点河湖岸线分析优化实施方案咨询、②林芝市河道采砂监管;目标5:智慧河湖运维及网络(软件运维费、市电费用、设施检修费与维修费、网络费及不可预见问题等产生的费用);目标6:①林芝市2026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②可用水量确定;目标7:内业遥感解译、水系提取,河湖空间数据、属性数据编译,河湖范围、岸线规划等矢量数据集成服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指标方向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目标1:常规工作、业务培训、短信业务服务。 ≥ 3 项 4 正向 数量指标 目标2: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审查。 ≥ 20 项 4 正向 数量指标 目标3:重点河湖段区域水质断面监督监测、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核定。 ≥ 2 次 4 正向 数量指标 目标4:重点河湖岸线划定成果优化咨询、林芝市河道采砂监管。 = 7 条 4 正向 数量指标 目标5:智慧河湖运维及网络:软件运维费、市电费用、设施检修费与维修费、网络费及不可预见问题等产生的费用。 ≥ 5 项 4 正向 数量指标 目标6:林芝市2026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可用水量确定、编制“十五五”各县(市、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析。 = 2 项 4 正向 数量指标 目标7:内业遥感解译、水系提取,河湖空间数据、属性数据编译,河湖范围、岸线规划等矢量数据集成服务。 = 1 项 4 质量指标 指标1:满足水资源水生态科管理要求。 ≥ 80 % 5 正向 质量指标 指标2:保障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要求。 ≥ 80 % 5 正向 时效指标 指标1:测量2025-2026年度砂石许可区采前后采区地形、复核各砂石场实际采砂量、采砂期采砂行为监督复核。 ≥ 80 % 4 正向 时效指标 指标1.①智慧河湖系统故障修复时间,一般性故障12小时内修复;②数据分析与报告生成周期,每周生成一次分析报告。 ≥ 80 % 4 正向 时效指标 指标3:全年工作正常运行 ≥ 100 % 4 正向 成本指标 指标1:6项年度总体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 100 % 5 正向 成本指标 指标2: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1000 万元 5 正向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实现河湖管理社会环境持续向好,基础设施更加完备,河湖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方法更加科学。 ≥ 90 % 5 正向 生态效益指标 实现河湖管理科学化、智能化,现有河湖成效得以巩固。 ≥ 90 % 5 正向 可持续影响指标 强化河湖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及河道采砂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促进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提升群众幸福感、满足感。 ≥ 90 % 10 正向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强化河湖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及河道采砂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促进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提升群众幸福感、满足感。 ≥ 90 % 5 正向 系统用户满意度(%) ≥ 90 % 5 正向
(必填)
指标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无扶贫资金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
无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