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水利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河道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水利局拟1起河道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参加询价活动。

一、服务目标

项目名称:河道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项目内容:1.对河床、河岸以及水生态功能损失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工作;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意见书;3.依据法律法规对生态功能损失出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损害赔偿方案。

最高限价:¥15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藏财采办〔2022〕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供应商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生态系统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许可证,含“0606生态破坏行为致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0609生态破坏行为致河流、湖泊生态系统损害鉴定,0613矿产资源开采行为致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土地损毁及生态功能损害鉴定”等。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无超过项目限价的执行标的。

5.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良好。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资料按以下顺序,附目录和页码装订,一式3份加盖鲜章和骑缝章密封递交

(一)报价和相关文件。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合一)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测绘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复印件。

(五)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执行信息公开网”执行标查询结果。

(六)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

(八)其他相关资料。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资料报送起止时间为2025年121809:30至2025年122418: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视为自愿放弃。

联系人:普先生,联系电话:0894-5875612

(二)报名地点:林芝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与水生态建设科(巴宜区八一镇德吉路248号)。报名资料邮寄。

五、其他

1.响应文件封面应明确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本公告的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均为密封件)

2.询价公告与评分标准不一致的,以评分标准为准。

3.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对应项目附件中评分标准要求,逐一对照响应,未响应的视为响应无效。特此公告。

4.附件:河道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询价评分标准(1)

林芝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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