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水利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水利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7-0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水利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7-0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根据《林芝市列入环保督察整改农村水电站情况统计表》,涉及我市的农村水电站共有29座,其中需明确生态流量及增加监测设施水电站共13座,需完善环评手续的水电站16座。

责任单位

林芝市水利局

责任人

土丹洛桑

联系电话

0894-5888485

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成全市历史遗留小水电站环境问题,通过自查摸排形式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真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整改措施

需明确生态流量及增加监测设施的13座水电站中已停运电站9座(巴宜区东久林场电站,米林县吞白电站,墨脱县过渡电站、达木电站、背崩电站,波密县松宗电站、玉普电站,察隅县古井电站、米古电站),待停运电站1座(波密县易贡茶场电站、预计2021年停运),已完成整改电站3座(墨脱县亚让电站、察隅县波罗电站、波密县波堆电站)

需完善环评手续的16座水电站中已停运电站11座(墨脱县加拉萨电站、旁辛电站、波弄贡电站、地东电站、格当电站,波密县塔鲁电站、通麦电站,察遇县吉太河二级电站、巴依电站、沙玛电站、扎朗电站),待停运电站3座(波密县八盖电站、康玉电站,察隅县沙堆电站、预计2021年停运),米林县南伊二级电站和巴宜区林芝县电站已完成环境现状评估,并报市政府认定备案。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整改反馈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市水利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所反馈的29个项目进行整改,使水利项目建设做到了进一步规范。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此次整改,全市水利项目建设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制,做到建设和保护相统一的和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