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纪委监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林芝市纪委监委设备采购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2025年4月23日
林芝市财政局制
2025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市纪委监委办公办案设备无法满足日渐增多的工作任务,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满足办案需求,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委2024年度向自治区纪委监委申请5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公办案设备采购。
目前,市纪委监委已采购31万余元的办公办案设备,待设备到齐验收通过后,可支付设备款,剩余资金预计今年年底前用完。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自评。
三、绩效指标分析情况(对照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分析)
(一)自评分数。92分。
(二)评价指标分析。
1. 过程指标(权重20%)
(1)资金管理。资金支出率自评得分为0分。主要依据资金支出率权重为8分,但该项目资金目前未支出,因此该项得分为0分。
(2)事项管理。监管有效性指标自评得分12分。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对该项目资金开展了检查、监控及督促整改,确保了该项目经费使用合规、管理有序。
2. 产出指标(权重40%)
(1)数量指标。数量指标自评得分为10分。根据该指标占比权重,目前已采购的办公办案设备已超过预期值,因此该项得10分。
(2)质量指标。质量指标自评得分为10分。根据该指标占比权重和采购办公办案设备的质量,因此该项得10分。
(3)时效指标。时效指标自评得分为10分。根据该指标占比权重,采购办公办案设备预计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因此该项得10分。
(4)成本指标。成本指标自评得分为10分。根据该指标占比权重,采购办公办案设备成本能够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因此该项得10分。
3. 效益指标(权重40%)
(1)经济效益指标。自评得分为10分。能够通过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社会效益指标。自评得分为10分。能够通过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生态效益指标。自评得分为10分。该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未产生环境污染等,生态效益良好。
(4)可持续影响指标。自评得分为5分。购买的办公办案设备能够持续使用。
(5)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为5分。购买的办公办案设备能够满足各部门的工作需求,满意度较高。
四、改进意见(计划)
资金支付在一定程度上较慢,下一步,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采购办公办案设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经综合自评,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绩效评分为92分,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确保项目资金合理合规使用,发挥更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