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宜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填报人姓名:吴贤坤
联系电话:0894-5700366
填报日期:2025.5.12
林芝市财政局制
2025年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1.部门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4)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程序提起抗诉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
(7)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9)负责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担司法鉴定、通讯网络等技术管理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2.部门组织架构
(1)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巴宜区法院内设8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内设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总支)。下设3个基层人民法庭:八一法庭、百巴法庭、鲁朗法庭。
(2)人员构成
巴宜区法院2024年末在职人员58人,其中行政人员5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人。“三定方案”中核定专项政法编制人数59名。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总体工作
2024年是落实“十四五”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实施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五次全会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的攻坚之年,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意义重大。院党组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和王君正书记调研全区法院系统工作时的指示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紧扣市委“11364”发展思路和区委“1255”总体目标,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紧盯提质增效目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提升法院工作整体水平,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及巴宜区核心增长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支撑和服务。
2.重点工作任务
(1)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党建工作实现新发展。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2)狠抓提质增效,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实现新发展。强化审判管理,加强审判理论研究,深化司法体制及综合配套改革。
(3)坚持能动司法,推动支撑和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撑和服务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强化诉源治理,大力推进新时代“两庭”建设,持续深化执行集约化改革,积极助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
(4)坚持人民至上,推动司法为民工作实现新发展。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全力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5)坚持人民民主,推动接受监督工作实现新发展。加强意见建议办理,拓宽联络渠道,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6)坚持自我革命,推动队伍建设工作实现新发展。持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大力实施清廉法院建设工程。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我院年初预算批复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49.55万元,调整调剂数233.18万元,全年预算数348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8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归集调入资金0.00万元,非本级财政收入43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3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7.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6.05万元;项目支出984.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1.76万元。
2.决算情况
巴宜区法院2024年决算数3432.52万元,执行率98.55%
3.三公经费
巴宜区法院本年度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为41.13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为16.41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50.64%
4.日常公用经费
巴宜区法院2024年度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为95.98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95.98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突出政治引领意识,坚定不移铸牢对党忠诚
2024年开展各类集中学习40余场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4场次,专题研讨2场次,完成巡察整改11项30个问题任务,不断在固本培元中铸牢政治忠诚,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增强,忠诚意识更加醇厚。
2.把握稳定为先要义,笃行不殆彰显司法担当
2024年度运用新媒体发布信息440余条,“法官说法”原创信息340余条,妥善化解网络舆情3起,坚决守住阵地不出事。牢牢把握维稳工作总基调,围绕重要节点,持续深化“7+1”维稳防控措施,持续强化重点部门、重要场所管控,持续细化单位内保措施,持续加强涉访涉诉重点人员的关注,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驻村工作机制,加大审判押解任务执行力度,安全执行庭审任务1960余件次,执行死刑任务1次,确保重点人员管得住、控得住,有力维护了庭审安全稳定有序。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及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受理刑事案件169件,审结153件,判处刑罚184人。审结涉黑案件1件;首次审理非法采矿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件、销售假药涉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案件1件;审理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8件;审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入室盗窃、敲诈勒索等案件37件,帮信犯罪案件14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67件(占比42.41%,位列刑事案件首位),违法犯罪活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3.聚焦服务大局主线,凝心聚力护航经济发展
坚持法治政府、法治西藏、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最大限度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受理行政案件22件,审结19件。坚持协同联动,推动“诉前联动预防、诉中协调化解、诉后规范引导”工作机制落地见效,不断增强涉案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格局。坚持主动作为,精准把脉行政争议症结,实行行政审查前移,强化基层法律指导服务,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份,提供法律服务8次,做到了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面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
注重司法服务,落实企业“绿色通道”“快审快执”等举措,通过中小微企业立案绿色通道受理案件930余件,速裁快审630余件,占一审民事案件43%,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注重以案释法,围绕借款、买卖、劳务等纠纷,不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50余次,以生动鲜活案例引导企业合理维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诉讼风险。注重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判处假冒注册商标罪刑罚1人,调解涉知识产权案件8件,全力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注重金融保护,高效处置涉金融风险案件,审执结涉金融纠纷案件9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860余万元,向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2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立足林芝改革开放先行区,围绕雅下、川藏等重大项目建设,胸怀“国之大者”,心系“民之所向”,组建“重大项目保障巡回法庭”审判团队,推出工程项目“法治体检”服务措施,首次在全市法院制发、归纳36个多发问题“工程项目单位法治体检表”,预警提示、现场指导、释法调解10余次,化解调处川藏铁路矛盾纠纷16件,护航社会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
4.坚守人民至上宗旨,矢志不渝践行为民初心
2024年度受理民商事案件1896件,已结1719件。位居前五的主要案件类型为:买卖合同310余件,民间借贷230余件,劳务合同160余件,房屋租赁合同110余件,建设工程类103件。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坚决把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办好,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100余件,调撤率63.6%,力促矛盾解纷实质化解,切实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2024年度受理执行案件2074件,执结1592件,执行到位金额1.9亿余元。深化网络应用,集约查控被执行人银行、支付宝、微信钱包等财产线索69000余条,启动网络司法拍卖案件24件,成功拍卖、变卖、以物抵债4件,成交金额70余万元。加大惩戒力度,公开被执行人2900余人次,将110余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系统,限制高消费610余例。申请布控260余人次,成功控制60余人次,司法拘留9人次,协助全国法院管控被执行人20余人次,办理异地法院委托案件520余件,以拒执罪判处刑罚2件2人次。优化执行模式,实行执行集约化管理,采取集中办案、分类管理、统一调度的团队办案模式,用以缓解案多人少的客观困难。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终本清仓、回暖促执”集中执行行动,派出干警6人次,分别前往江西、江苏、四川、陕西等6省93个县区查找被执行人线索,有效化解骨头案、系列案、沉积案12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400余万元。
2024年度当场登记立案3400余件,其中网上立案1200余件,使用云平台进行网络庭审600余件,互联网调解1100余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2512元。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机制牵引作用,加强与公安、人社、妇联等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流程衔接,形成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工作合力,全年诉前调解案件920余件,当即履行兑现资金1500余万元,前端化解太阳城、幸福小区等大量物业纠纷。强化初心调解效能,选聘3名特邀调解员,进一步充实“初心”调解力量,开展公益调解110余件,助推司法服务提档升级。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协助“矛调中心”合力攻坚,形成调解人才闭环式输送,开展业务指导9场次,协助接待当事人500余人次,指导调解案件310余件,成功化解250余件。
5.深悟守正创新真谛,勤学善思提升司法效能
全面落实案件阅核机制,制定《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落实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对“四类案件”监管,全年院庭长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700余件,占案件总数40.8%,阅核案件150余件。着力强化审判权监督制约,深化主审法官类案检索、专业法官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递进式法律适用研判机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8次,审判委员会5次,推进“裁判尺度统一”“同案同判”。持续推进质效指标机制,始终抓细抓实质效指标管理,对案件审理情况、结案率、调撤率、审判效率进行日常指导、季度通报,审执质效指标明显提升。
6.着眼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强化队伍建设
坚持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警示教育9次,观看教育片10次500余人,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专题授课1场次,切实以案例让党纪“活”起来,让铁的纪律成为审判工作的自觉遵循。坚持改进作风,全面纠正“慵、懒、散、拖”等作风问题,不定期抽查通报会风会纪、庭审规范等30余次。坚持从严管警,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全院干警填报“三个规定”340余条,真正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脚点。坚持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清廉法院”建设,严抓严管“八小时以外”,在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廉政提醒9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次70余人,扎实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
二、绩效自评结论
巴宜区法院2024年度围绕重点工作目标,从办案效率、办案效果、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加强了对金融审判工作、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围绕着《民法典》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巴宜区法院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根据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价,2024年巴宜区人民法院整体支出绩效评分72.3,绩效评价等次为良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履职效能
1.整体效能。2024年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年度总体工作任务无法直接作为绩效目标,缺乏数量、质量资料,无法衡量项目产出及效益。
2.专项效能。2024年度共申请项目8个项目专项资金分别为诉讼费退付经费、在职干部体检费、党建经费、人民陪审员经费、三支一扶补助资金、三支一扶社保资金、聘用书记员经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均按要求建立项目库;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判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序列支出等情况。
(二)管理效率
1.预算编制。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参照往年收支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变化等增减变动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二是应履行好编制本级预算职责,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预算法》的学习,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确保预算的完整性。
2.预算执行。2024年我院年初预算批复财政拨款收入3249.55万元,调整调剂数233.18万元,全年预算数3482.72万元,实际支出3432.52万元,支出进度为97.32%;预算资金下达前,我院组织院党组召开党组会并分配资金;我院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判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序列支出等情况。
3.信息公开。巴宜区法院2024年初预算批复日为2024年2月5日,于2024年01月19日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的规定;2024年决算、绩效信息截至目前未批复,不涉及公开事项。
4.绩效管理。我院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突出绩效指标的重要性和综合性。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应兼顾好重要性和综合性原则。对于整体工作的反映,尽量采用综合性指标。针对一些难以量化的指标,可通过与历史年度相比(纵向对比)、与相关部门的情况对比(横向对比)、与部门应当实现的目标对比等方式,形成级别或档次。
5.采购管理。我院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内控制度”实施采购。明确了采购流程、审批权限、责任分工等,为采购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依法选择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及询价等合适的采购方式。2024年度我院采购项目涉及13个;因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故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6.资产管理。我院院未履行定期盘点的职责,资产权属管理不清晰。资产信息更新不及时、资产账实不符:2019年购入一台流动服务车(云台牌XLC5030XDW),价税合计16.48万元,截至目前未入账;2006年购入一台金杯(SY6483N3),原值为9.80万元,于2020年5月报废处置,拍卖所取得收入0.48万元,截至目前该车辆仍未做下账处理。我院资产使用规范,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资产行为;资产配备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2024年度罚没收入142.3万元,均已上缴。
7.运行成本。我院2024年度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为95.98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95.9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 ”全年实际支出41.13万元,预算安排数43.47万元,“三公经费 ”控制率为95.3%
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年初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024年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年度总体工作任务无法直接作为绩效目标,缺乏数量、质量资料,无法衡量项目产出及效益;
2.资产账实不符。2019年购入一台流动服务车(云台牌XLC5030XDW),价税合计16.48万元,截至目前未入账;2006年购入一台金杯(SY6483N3),原值为9.80万元,于2020年5月报废处置,拍卖所取得收入0.48万元,截至目前该车辆仍未做下账处理。
(二)改进措施
1.完善绩效指标,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水平。我院将进一步探索推进规范化管理,加大预算绩效工作力度,对标我院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发展需求,与各部门紧密合作,在指向明确、细量化、科学匹配上下功夫,编制出全面、科学、客观反映我院各项工作的年度预算绩效指标库。
2.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登记、使用、保管、更新报废、盘点和折旧摊销等内容;对于权证手续不全、但长期占有使用并实际控制的固定资产,应当建立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进行备查;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卡相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巴宜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诉讼费退付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填报人姓名:吴贤坤
联系电话:0894-5700366
填报日期:2025年5月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随着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诉讼费用退付成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本项目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诉讼费退付服务,确保司法公正,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提高司法满意度。《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本级人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藏财政法〔2020〕8号)。2024年项目主要目标是诉讼案件数量大于等于2000件费用要做到应退尽退。通过及时收集当事人银行账号信息,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应退诉讼费工作。项目预算资金200万元,实际到位2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92.91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对巴宜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诉讼费退付经费项目从过程、产出、效益三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具体从资金管理、事项管理、绩效目标8项二级指标进行评价。
三、绩效指标分析情况
(一)自评分数
按照绩效自评文件要求,规范收集、统计相关数据,对照评分规则,最终评分为:98.21分。
(二)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
(1)资金管理
2024年度收到国库下拨诉讼费退付经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预算执行完成192.91万元,执行率为96.46%,自评分数7.71分。
(2)事项管理
巴宜区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判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序列支出等情况;自评分数12分。
2.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4年度发回重审案件11件,办案业务数量4487件,已达目标值,自评得分为20分。
(2)时效指标:支出进度96.46%,达到目标指标值,已达目标值,自评得分为10分。
(3)质量指标:2024年度受理案件结受比,已达目标值。自评得分为10分。
3.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2024年度结案率83.98%,未达目标值,自评得分为9.3;服判息诉率95.3%,调解撤诉率63.6%,已达目标值;评分为20分
(2)当事人满意度指标:2024年度当事人满意度为99..46%;评分为9.2分。
四、改进意见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要求编制相关的制度和要求进行编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意识,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管理需要的,具有可性行性的绩效指标,不断提升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夯实绩效管理基础;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促进项目规范运行。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7日
巴宜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主管部门: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填报人姓名:吴贤坤
联系电话:0894-5700366
填报日期:2025年5月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巴宜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院共设8个内设机构,3个派出法庭,分别是政治部(机关党总支)、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八一法庭、百巴法庭、鲁朗法庭;2024年度收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年预算数为685万元,实际下达685万元,执行到位率为100%;预算执行完成603.99万元,执行率为88.17%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林芝市财政局要求,我院开展了绩效跟踪工作,本报告对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跟踪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为今后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关于本次绩效跟踪工作的组织机构详情具体如下:
1.明确工作要求。对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跟踪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跟踪范围、内容、时间节点等。
2.高效开展工作。对纳入跟踪范围的财政支出项目进行数据收集、分析评价,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二、绩效指标分析情况
(一)自评分数
按照绩效自评文件要求,规范收集、统计相关数据,对照评分规则,最终评分为:90分
(二)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
(1)资金管理
我院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内控制度”且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号等问题。 2024年度收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年预算数为685万元,预算执行完成603.99万元,执行率为88.17%,自评分数为7.05
(2)事项管理
巴宜区人民法院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判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序列支出等情况;自评分数为12分
2.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4年度案件受理量为4567件,结案率为89.46%,均达到绩效指标值,自评分数为16分。
(2)成本指标:安保服务资金支出30.6万元、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资金支出26.22万元、资金执行率88.17%,均达到绩效指标值,自评分数为24分。
3.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服判息诉率为95.3%、民商案件调解率为32.77%、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均已达预期值。
四、改进意见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要求编制相关的制度和要求进行编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意识,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管理需要的,具有可性行性的绩效指标,不断提升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夯实绩效管理基础;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促进项目规范运行。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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