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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达珍    来源:林芝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9-1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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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    9  5  

第一部分林芝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林芝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林芝市医疗保障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林芝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疗保障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林芝市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市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医疗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置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省级统筹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市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政策,建立市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制定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市际合作交流。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第六条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七条医疗保障局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内设机构3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医药价格、招标和待遇保障科,基金与医药管理科,所属事业单位3个包括待遇审核与服务管理中心,基金规划与支付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2083.69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7953.62万元,与上年增加4130.07万元,同比增长23%。其主要增加原因是林芝市人民政府补贴全市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缺口。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2083.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24万元,比上年减少19.2万元,同比下降4.83%;卫生健康支出21623.74万元,比上年增加4160.62万元,同比增长23.83%;住房保障支出81.71万元,比上年减少11.35万元,同比下降12.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2083.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24万元,比上年减少19.2万元,同比下降4.83%;卫生健康支出21623.74万元,比上年增加4160.62万元,同比增长23.83%;住房保障支出81.71万元,比上年减少11.35万元,同比下降12.2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2083.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2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7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2083.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2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7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2083.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24万元,占总支出的1.71%;卫生健康支出21623.74万元,总支出的97.92%;住房保障支出81.71万元,中支出的0.37%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8.08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7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4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09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31.91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6.72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项) 4.14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13250.26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 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777.26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 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4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 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50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类) 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496.05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1.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与上年支出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名称

2023年

2024年

增减变化

合计

5.26

6.89

30.99%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公务接待费

0.27

0.39

44.44%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经费

4.99

6.5

30.26%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预算数

2024年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7.5

0

7.5

0

6.5

1

6.89

0

6.89

6.5

0.39

2024年我局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接待3批次,共计26人),比上年增加了0.12万元,同比增长率为44.44%,比上年增加一次接待批次和人数。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6.5万元(车辆保险费0.82万元,车辆维修费2.41万元,车辆检测费0.08万元,油料费3.19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51万元,同比增长30.26%,主要是车辆维修次数增加和下乡调研比上年频繁。

我局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4本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 55.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61万元、印刷费0.19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3.3万元、邮电费3.98万元、差旅费6.45万元、维修(护)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劳务费0.45万元、工会经费11.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林芝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项目为全市城乡居民团体意外保险309万元。

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林芝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他公务用车;林芝市医疗保障局资产原值总额12147704.79元,其中:固定资产9617459.79元,无形资产2530245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度基本上都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8.51分,考核等级“良”。

2023年度项目考核情况:

1、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综合评价得分93.00分,整体绩效等级为“优”。

2、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综合评价得分50.00分,整体绩效等级为“差”。(支出进度缓慢)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综合评价得分90.50分,整体绩效等级为“优”。

4、林芝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障资金:综合评价得分91.47分,整体绩效等级为“优”。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个人缴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综合评价得分90.68分,整体绩效等级为“优”

十、债务情况说明。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无政府债券资金。

、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暂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24林芝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