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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财务室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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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林芝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主要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要问题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林芝片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司法局内设8个机构,下设1个事业单位。8个机构为:办公室(政治处、装备保障科)、依法治市工作科(法治调研与督察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支队)、1个事业单位为林芝市公证处。


第二部分

林芝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0


第三部分

林芝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度12月,本单位收入为1856.95万元;较上年增加11.3%本年支出总额为1859.57万元;较上年增加10.75%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23.13万元本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0.51万元(援藏供暖经费结转结余资金20.51万元)。本年收支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是新增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公积金预算增加;二是本年部分专项资金因工作任务增加预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会经费、审理室听证室办案场所打造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收入为:1856.9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3.13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1.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新增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公积金预算增加;二是本年部分专项资金因工作任务增加预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会经费、审理室听证室办案场所打造经费等。收入主要构成部分为:人员基本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以及各业务部门项目资金等。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度12月,本单位支出总额为:1859.57万元较上年增加10.7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新增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公积金预算增加;二是本年部分专项资金因工作任务增加预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会经费、审理室听证室办案场所打造经费等。支出主要构成部分为:人员基本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以及各业务部门项目资金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度12月,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1856.95万元;较上增加12.46%本年支出总额为1856.95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本年部分专项资金因工作任务增加预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会经费、审理室听证室办案场所打造经费支出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为1856.95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主要原因为一是新增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公积金预算增加;二是本年部分专项资金因工作任务增加预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会经费、审理室听证室办案场所打造经费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金额 (万元)

占比 (%)

人员工资类支出

1330.77

71.66%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461.99

24.88%

公用经费支出

64.19

3.46%¹

合计

1856.95

100.00%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工资福利支出:1330.77万元,较上年增加5.01%;比例增加的原因:新增一名县级领导。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4.19万元,较上年减少32.2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财政自治区承担的部分资金9626元/人。年*12=40.42万元未解决,公用经费总量控制数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较上年增加92.44%严格按照财政经济科目目录处理账务,控制经费收支情况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较上年减少1.56%;

(五)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9.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7万元,项目经费支出12.9万元), 较上年增加42.96%,其主要原因为本年工作任务重,整改事项多,各科室出差量大等各方面因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芝市司法局2024“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20.6

20.6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7

0.7

3.公务用车经费

19.9

19.9

(其中:公用经费预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预算12.9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9

19.9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说明 1.公务接待方面:2024年接待6批次,35人次,费用支出:6997.00元,较上减少1.56%,减少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财政过紧日子标准,控制经费收支情况等。

2.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9.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7万元,项目经费支出12.9万元),较上年增加42.96%,主要原因为本年工作任务重,整改事项多,各科室出差量大等各方面因素

3.我局本年无公务车辆购置费用

4.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我局不存在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330.7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06.95万元、津贴补贴640.88万元、奖金66.41万元、伙食补助28.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5.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万元、住房公积金108.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5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6.39万元(含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12.57万元、印刷费6.81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0.52万元、差旅费36.93万元、维修(护)35.31万元、租赁费6.28万元、会议费0.61万元、培训费22.37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工会经费19.76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9.9万元、劳务费58.62万元,委托业务费62.39万元,其他交通费0.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36万元,(含公证人员绩效工资万元、引进人才经费、慰问经费等资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57.71万元(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57.7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预算组成:

(1)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基本工资211.8万元、津贴补贴700.5万元、奖金65.69万元、伙食补助30.24万元、机关养老保险156.4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75.31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13.7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1.64万元、住房公积金117.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9.86万元;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 1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0.8万元、差旅费2万元、接待费0.7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7万元、工会经费19.73万元、福利费0.2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预算包括:机关党建经费18万元、普法宣传经费 47.8万元、法治主体公园建设项目28万元、周转房维修资金0.49万元、社区矫正经费16万元、法律援助经费 3万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费30万元、基层司法业务经费7.4万元、法治建设经费21.5万元、公证业务经费5万、公证人员绩效奖金6.28万元、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21万元、信息化运维费12万元、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公职律师费0.5万元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无政府采购资金。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412月我局固定资产总额16433492.6元,本年固定资产增加1221482.00,减少固定资产0元本年我局有5辆车,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业务用车1辆。

九、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及复核结果:绩效评价得分88.82 分,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良。

附件:林芝市司法局部分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十、债务情况说明。

我局不存在债务情况。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我局不存在重点、重大项目情况。

十二、无数据的空表说明

   本年我局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及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数据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当年从自治区财政取得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等。

                             

                               林芝市司法局

                               2025年9月12日

113001-林芝市司法局决算数据

司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