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李学军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3-1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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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linzh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八一镇广福大道18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88978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林芝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条例》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奋力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行监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积极主动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全年各级各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共主动公开各类文件、政策信息6630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53场,其中市政府领导出席10场;发行《林芝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多渠道多形式进行精准解读,在微信公众号推送日常防疫指引和发布保供稳价信息,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回应网络舆论20条,向社会曝光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2起,动态发布居家采购指南4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质量,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改善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办理功能,将原来只能在市政府网站提请公开申请调整为可在各县(区)、各单位政府网站申请,逐步实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同时,对各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印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持续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3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2〕8号)以及《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林芝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聚焦市场主体信息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领域,结合林芝市实际,制定下发《林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对2022年林芝市政务公开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单位,确定各重点公开领域牵头落实部门,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健全和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公开和归档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一校”制度,正确处理政务信息公开和贯彻《保密法》关系,坚决做到涉密、敏感信息不发布,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线上平台建设,始终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提升林芝市人民政府网站,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其中网站IPV6支持和响应率工作完成100%,完善37个集约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新建林芝市人民政府网站数字人播报平台,运用多媒体平台的数字人,对政策、文件、政府公报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为群众带来全新的观看体验,使解读内容与群众之间的交互变得更加亲切自然。同时,对37个政府网站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排除集约化网站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护力度。2022年,通过林芝市政府网发布各类信息18472条,办理和转办网民留言251条,日访问量8000—9000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系统,特别是政务公开、网民留言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办理等纳入各单位年度业务目标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网民留言办理及时有效。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备案工作,做好政务新媒体的检查、清理等工作,努力将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建立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机制,各县(区)每月普查区域内政务新媒体,市政府办公室每月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开展抽查,每季度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普查,对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限期督促整改,提升信息发布时效。同时,按照国务院、自治区要求,开展政务新媒体泄密个人信息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合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1

9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4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769

行政强制

4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175.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2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7

2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林芝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开放量不够多、开放程度不够高、覆盖范围不够广。二是政策解读需进一步及时精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仍需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发布内容需进一步强化。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以转发为主,自制内容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监管,加强自制信息的发布,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三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持续推进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力度和政策解读,确保公众知晓率。四是在落实好国家、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借鉴学习内地省市、区内兄弟地市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