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墨脱县人民检察院
委托单位:林芝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陕西丰汇韵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2024年07月12日
墨脱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林芝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单位委托,对墨脱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墨脱县检察院对建立健全内部内控制度、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材料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 号)以及《林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林财预〔2024〕11号)相关要求,结合墨脱县检察院的实际情况,我们实施了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调查、检查、函证、询问、计算、分析性复核等评价程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部门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对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指导。
(4)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8)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检务督察、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2.部门组织架构
(1)机构设置
根据《林芝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藏机编办发〔2021〕5号),墨脱县检察院内设3个职能部门,分别为检察业务部、综合业务部、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
(2)人员构成
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末在职人员12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0名;“三定方案”中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人数13名(藏机编办发〔2021〕5号)。
1.年度总体工作
2023年,墨脱县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林芝市第二次党代会、墨脱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和“四个走在前列”,围绕县委“将墨脱打造成喜马拉雅南麓最靓丽的边境县”的总定位,着力在打造“七个边境样板”上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墨脱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认真思考和谋划推动墨脱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方法和路径。
2.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聚焦政治过硬: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要务,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三个规定”中检验对党的绝对忠诚,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全面协调充分履行肩负起以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全面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聚焦业务过硬:常态化组织案例评析、业务研讨等岗位练兵和实战化训练,组织研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业务研讨。用好用实“检答网”资源,持续推进“提笔练文”和“读书分享”实用化、成果化。贯彻《林芝市检察机关“知信行·检察蓝”文化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聚焦作风过硬: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责任清单、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全面评价干警落实工作的“优”与“劣”,聚焦整治“三不”干部以及“躺平”干部,使全体检察干警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加强队伍从严管理,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聚焦基础过硬:坚持强基导向,对照《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院建设的意见》,加强检察办案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保障检察工作发展需要。
(2)加强检察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全面落实中发28号文件部署,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加强国家安全检察、民生检察、生态检察、边境检察工作,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服务保障“四件大事”、墨脱高质量发展中深度融入,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做好人民防线反间防谍各项要求,严守秘密,强化日常教育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及《条例》。国家安全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刑事犯罪。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持续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依法探索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及早谋划推进企业合规改革、涉企“挂案”清理、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工作。落实院领导联系企业常态化机制,多方式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检企活动。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墨脱:结合执法办案中发现的行业领域风险、治理乱点和突出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持续落实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引导广大群众信任司法、信仰法治。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划拨3万元用于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度融入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大局,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大力推进“河(湖)、林(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紧紧围绕墨脱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公共卫生安全防控重点工作,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精准监督、规范办案,促进监管防护到位。推进边境检察:主动融入边境安全国家战略部署,找准找实“边境检察”服务“四件大事”的契合点,“四大检察”跟进服务边境地区建设,持续发挥抵边村镇检察联络站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为边民解决实际问题。深化军检协作,组织开展“军检”共建活动;建立护边员兼任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员制度,共同保护边境军事设施,维护边境居民和边防军人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院领导包案,畅通群众通过网络信访申诉渠道。结合办案实际做到“应听证尽听证”。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用“法律扶贫”巩固“精准脱贫”,助力乡村振兴。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深化落实便民利民举措,认真办好食品药品、务工就业、教育住房等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
(3)加大检察监督工作力度: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加强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与其他辅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健全捕诉一体改革后刑事检察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推进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监督纠正违法立案、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枉法裁判以及“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力度。推动财产刑执行检察案件化、常态化办理。重点监督纠正和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做强民事检察:强化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探索民事执行信息检法共享,着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履行好执行检察监督职责。建立完善联合防范、发现、追究和制裁机制。深化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以“我管”促“都管”,建立健全常态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做实行政检察:根据中发28号文件精神,完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机制,拓宽检察机关行政监督的范围和途径。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对行政拘留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机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运用“走出去、一体化、多督导、强宣传”的工作思路,提升案件数量规模的同时,聚焦公益诉讼重点领域高质量办案,对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运用好上下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体化机制,形成公益诉讼上下联动系统化工作格局。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墨脱县检察院年初预算批复数5,802,920.00元,调整调剂数2,016,021.88元,全年预算数7,818,941.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18,941.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17,355.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17,355.88元,其中:基本支出5,663,504.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5,069.69元;项目支出2,053,851.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4,315.20元。
2.决算情况
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决算数7,717,355.88元,执行率98.70%。 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见表1。
表1:2023年墨脱县检察院部门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 |
决算数 |
执行率 |
||
年初预算 |
调整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
一、基本支出 |
5,738,920.00 |
-75,415.64 |
5,663,504.36 |
5,663,504.36 |
100% |
(一)人员经费 |
5,614,300.00 |
-66,186.37 |
5,548,113.63 |
5,548,113.63 |
100% |
(二)公用经费 |
124,620.00 |
-9,229.27 |
115,390.73 |
115,390.73 |
100% |
二、项目支出 |
64,000.00 |
2,091,437.52 |
2,155,437.52 |
2,053,851.52 |
95.29% |
合计 |
5,802,920.00 |
2,016,021.88 |
7,818,941.88 |
7,717,355.88 |
98.70% |
1.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部署的要求,以预算资金为主线,梳理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综合分析部门的管理效率,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提高部门资金、资产等资源统筹配置能力;以战略目标和职责目标为基础,综合评价部门履职结果,反映财政资金支出结果,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墨脱县人民检察院,预算资金7,818,941.88元。评价时间范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评价依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
(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6)《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
(7)《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8〕89号)
(8)《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藏财预〔2018〕174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执行。
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做到指标科学、标准客观、权重合理、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绩效评价报告要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指标与支出目标具有直接的联系,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评价方法
为确保评价过程、结论的科学与准确性,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及部门特点,评价工作中主要采用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和其他评价方法等,以充分采集和核实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标准主要为:
(1)计划标准。本次评价中部分产出指标采用计划标准作为评价标准,计划标准来源于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计划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下达任务量。
(2)历史标准。在本次评价中部分效益指标采用历史标准作为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来源于以前年度相关数据统计。
(3)行业标准。本次评价将检察院履职目标要求作为行业标准参考。
(4)其他标准。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本次评价中决策及过程指标采用其他标准。
5.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要求为基础,构建“以部门规划、运行成本、基础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共性指标评价部门管理效率,以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对象满意等个性指标评价部门履职结果”的评价体系框架。
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进行分级。综合评分为90 分(含)以上的为“优”,75分(含)至90分的为“良”,60分(含)至75分的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工作组。在明确委托方要求后,组建工作组,明确工作组内的任务分工。
(2)编制工作方案。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方法、评价体系和标准、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及相关附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工作方案将报委托方审阅征求意见,并进行调整完善。
2.评价实施阶段
(1)前期准备通知
工作组通过委托方获取项目单位联系方式,与项目单位提前沟通,下发资料清单,由项目单位进行前期资料准备。
(2)收集部门资料
为满足评价工作需要,通过邮件、电话、建立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根据需要准备资料清单,跟踪辅导被评价项目单位准备评价所需相关资料,对遇到的疑惑,及时予以解答,为被评价项目单位能够提供出满足评价需要的资料提供辅导支持。
(3)资料收集及审核反馈
工作组将依据资料收集清单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缺项漏项的资料予以退回,并反馈原因,辅导被评价项目单位补充完善。
(4)非现场评价
主要对被评价项目提交的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统计和评分,在审核过程中对于存有疑义的问题,我们会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对于对评价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存疑事项,也将进行现场检查或勘察。
(5)综合评价分析
根据所收集的基础资料,结合现场核实的有关情况,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项目的总体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3.报告撰写阶段
在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工作组对项目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经公司内部审核后,递交委托方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成形成报告终稿。
表3-1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8 |
53.33% |
过程 |
49 |
37 |
75.51% |
产出 |
16 |
16 |
100% |
效果 |
20 |
20 |
100% |
绩效评价得分:81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良 |
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15分,总得分8分。
表4-1项目投入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投入 |
15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法合规合理性 |
1 |
0.5 |
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的相符性 |
1 |
1 |
|||
绩效指标清晰量化程度 |
1 |
0.5 |
|||
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对应性 |
1 |
0 |
|||
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性 |
2 |
1 |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2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0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3 |
3 |
|||
合计 |
15 |
8 |
1.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合法合规合理性
该部门年初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预期履职效益和效果总体上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项目投资额与资金量匹配具备可实施条件。本项满分1分,扣0.5分,得0.5分。
(2)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的相符性
该部门年初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年度总体工作任务基本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本项满分1分,得1分。
(3)绩效指标清晰量化程度
该部门年初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未体现具体数据、不符合清晰可衡量原则。本项满分1分,扣0.5分,得0.5分。
(4)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对应性
该部门年初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无法衡量与年度任务是否相匹配。本项满分1分,扣1分,得0分。
(5)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性
该部门年初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根据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预算指标体系及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基本匹配。本项满分2分,扣1分,得1分。
2.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
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末在职人员12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0名;“三定方案”中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人数13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2.31%。本项满分3分,扣1分,得2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
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度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为628,640.40元,上年度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为175,733.97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57.72%。本项满分3分,扣3分,得0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
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共涉及4个项目,未划分重点项目,本次评价以部门500,000.00元以上为重点项目,具体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1,985,858.20元,项目总支出为2,053,851.52元,重点支出安排率为96.69%。本项满分3分,得3分。
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49分,总得分37分。
表4-2项目过程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过程 |
49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11 |
11 |
预算调整率 |
2 |
0 |
|||
结转结余率 |
6 |
6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1 |
0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1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1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3 |
0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2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2 |
2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2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5 |
3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2 |
2 |
|||
合计 |
49 |
37 |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
2023年全年预算数为7,818,941.88元,预算执行数为7,717,355.88元。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8.70%。本项满分11分,得11分。
(2)预算调整率
2023年初预算数5,802,920.00元,当年调整预算指标2,016,021.88元,预算调整率为34.74%。墨脱县检察院全年新增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87,444.20元。本项满分2分,扣2分,得0分。
(3)结转结余率
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结余384,331.12元,项目结转101,586.00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结余101,586.00元)。根据关于收回2023年预算内及存量资金结余资金预算指标通知(林财行指〔2023〕124号)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结余384,331.12元资金全部收回,结余资金用于补充预算周转金和下年度需要安排的预算支出;根据关于收回2023年结转资金预算指标通知(林财行指〔2023〕129号)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结转101,586.00元资金用于上年度结转项目的支出。2023年实际结转101,586.00元,结转结余率为1.30%。本项满分6分,得6分。
(4)转结结余变动率
2023年结转结余资金101,586.00元,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0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0。本项满分1分,扣1分,得0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
2023年度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为115,390.73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15,390.73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本项满分2分,扣1分,得1分。
(6)“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3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28,640.40元,预算安排数628,640.40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本项满分2分,扣1分,得1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
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购置车辆价值548,640.40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决算报表中也未体现该项采购。本项满分3分,扣3分,得0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墨脱县检察院内控制度不健全,在资金管理方面,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墨脱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保障职能有效履行和工作有序开展;在预算管理方面、资产管理方面,《墨脱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中体现了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制度,《墨脱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六大业务工作职责》对资产采购、入账、管理、处置、领用、变更、交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资产进行盘点的要求;在项目管理方面,墨脱县检察院提供的《墨脱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六大业务工作职责》中对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有做简单的描述,但不够完善。本项满分3分,扣1分,得2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经考察,该部门各项目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项目资金以国库直拨的形式进行拨付,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支出等情况。现场抽查凭证,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本项满分5分,得5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预算批复日为2023年1月12日,于2023年1月18日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的规定;2023年决算截至目前未批复,不涉及公开事项。本项满分2分,得2分。
(4)基础信息完善性
经抽查,墨脱县检察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本项满分2分,得2分。
3.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墨脱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单位特点制定《墨脱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墨脱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六大业务工作职责》对资产采购、入账、管理、处置、领用、变更、交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资产进行盘点的要求;资产管理能够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可循。在资产全过程管理方面,部门资产购置履行了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了资产账务登记工作;在日常使用监管中,墨脱县检察院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本项满分3分,扣1分,得2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
2024年7月7日检查墨脱县检察院资产管理情况,根据资产卡片账及相关资料,发现资产权属不清晰:墨脱县检察院共有3处房产,共计4,300.92平方米,均未办理相关产权证;资产账实不符:墨脱县检察院长期占用使用的土地(墨国用2011第10号)4,532.00平方米,截止绩效评价日未入账。本项满分5分,扣2分,得3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
根据固定资产卡片账,截至目前,墨脱县检察院共有600项固定资产,原值为21,708,738.47元,在用资产548项,逾期在用资产38项,闲置资产14项,资产利用率为97.67%。本项满分2分,得2分。
从部门整体产出情况的职责履行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16分,总得分16分。
表4-3部门产出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产出 |
16 |
职责履行 |
发挥检察力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
4 |
4 |
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检察监督 |
4 |
4 |
|||
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
4 |
4 |
|||
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
4 |
4 |
|||
合计 |
16 |
16 |
(1)发挥检察力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5件76人,同比分别增长73%、16.9%。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向县纪委监委移送党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3件3人。共办理刑事检察监督案件24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件、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20件。本项满分4分,得4分。
(2)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检察监督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认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依法当宽则宽,不诉13人,同比上升22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10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4.12%。加强监检衔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向县纪委监委移送党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3件3人;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办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3件15人,“亚洲水塔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案件8件、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7件,同比上升50%。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巡林巡河,深入河湖长办和林长办开展监督检察,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公里,督促清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5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8.36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36.00万元。推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从行政处罚转入刑事立案,帮助讨回劳动报酬11.80万元。做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本项满分4分,得4分。
(3)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墨脱县检察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方针,依法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附条件要求担任生态保护宣传员、每月完成一本书的阅读等任务。迅速介入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采取一次性取证、调证、询问工作模式,有效固定犯罪证据,将未成年人受侵害后的心理影响降到最低。围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开展检察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份;为3名因案致困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4.80万元。与县共青团、民政等8个部门会签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意见,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构筑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防护墙”。本项满分4分,得4分。
(4)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墨脱县检察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各类事项11次,召开党组会议21次,研究各类重大事项56项。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等学习80余次;开展政治轮训1次,为19名干警和书记员进行理论知识集中“充电”;选派30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1名干警入选林芝检察机关业务人才,前往广东省检察机关参加培优计划;创建“崇法尚正·检察为民”党建品牌,以1134党建工作思路为主线,开展“六进六同”“共绘强边固防‘同心圆’”“追寻先烈足迹,传承红色基因”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12场次。邀请援墨工作队和佛山市检察院在七一建党节拍摄共唱红歌献礼党的华诞主题活动。“知信行·检察蓝”文化品牌创建效果显著,开展专题党课4次、专题研讨10余场次、检察长对话干警3场次;向市检察院推送读书分享、提笔练文47篇。充实党员队伍,完成1名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县总工会解决3万元干警之家健身器材,开展各类慰问活动6次,发放慰问金1.61万元。本项满分4分,得4分。
从部门整体效果情况的履职效益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20分,总得分20分。
表4-4部门效果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效果 |
20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5 |
5 |
群众信访办理情况 |
5 |
5 |
|||
廉政建设情况 |
5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5 |
|||
合计 |
20 |
20 |
(1)社会效益
2023年墨脱县检察院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延伸至抵边一线,组织24名边境村检察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宣讲党的理论、法律法规和检察职能;投资74万元在背崩、甘登、加热萨、格当四个乡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联络室,让摸排线索、提供法律援助更加快捷便利;每月电话联络33个边境村检察联络员363人次,了解各村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解答各类法律疑惑,让检察服务时刻在群众身边。与县公安局、县边境管理大队建立检察监督与边境管理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为固边兴边提供机制保障;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学校等活动24次。选聘33名边境村检察联络员担任“央宗热线”服务员,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优势作用。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代表等参与听证,听取更多元、更专业的建议。采用“交通志愿服务+公开听证+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模式办理张某某危险驾驶案,让“违法者”变“普法者”,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本项满分5分,得5分。
(2)群众信访办理情况
2023年墨脱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人员8次,通过释法说理、提供法律援助。办结控告申诉案件1件。本项满分5分,得5分。
(3)廉政建设情况
墨脱检察院2023年开展廉政专题学习11次、节前廉政教育7次、廉政集中谈话12人次;签订政治承诺书等30余份;梳理廉政风险点7个,制定预防措施6条;全年共填报6件过问案件情况。聚焦干警作风转变,开展3期10人次“六问”大讨论,常态化开展作风督察,发放通报4份、催告函35份。本项满分5分,得5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线上问卷满意度调查,墨脱县检察院机关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受访者的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满意度指数达100%。本项满分5分,得5分。
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未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年度总体工作任务无法直接作为绩效目标,缺乏数量、质量资料,无法衡量项目产出及效益,影响客观评价。
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决算报表编制不真实,项目支出全年预算2,155,437.52元,共支出2,053,851.52元,直接在基本支出中列示。
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购置车辆价值548,640.40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决算报表中也未体现该项采购。
在项目管理方面,墨脱县检察院提供的《墨脱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六大业务工作职责》中对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有做简单的描述,但不够完善。
在日常使用监管中,墨脱县检察院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资产权属不清晰:墨脱县检察院共有3处房产,共计4,300.92平方米,均未办理相关产权证;资产账实不符:墨脱县检察院长期占用使用的土地(墨国用2011第10号)4,532.00平方米,截止绩效评价日未入账。
(一)绩效管理方面
建议墨脱县检察院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突出绩效指标的重要性和综合性。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应兼顾好重要性和综合性原则。对于整体工作的反映,尽量采用综合性指标。针对一些难以量化的指标,可通过与历史年度相比(纵向对比)、与相关部门的情况对比(横向对比)、与部门应当实现的目标对比等方式,形成级别或档次。
预算单位应提高对部门决算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部门决算的重要性。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部门决算真实性,使部门决算真正成为预算执行分析、决策工具,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依据。
建议墨脱县检察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将政府采购纳入预算管理。
建议墨脱县检察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加强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控制,细化责任,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人,形成一个在内部控制方式、技术、手段等方面相对完整、有章可循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建议墨脱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卡相符;对于权证手续不全、但长期占有使用并实际控制的固定资产,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手续;针对无法入账的划拨土地,以及因未确权而未登记入账的土地、房屋等资产,应通过资产信息系统“资产配置”模块进行资产卡片登记,确保单位资产信息的完整性。
附件:墨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
二○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