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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责任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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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定并组织实施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提出优化工业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工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对内招商引资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地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自治区对口部门和地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自治区和地区行政公署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参与组织实施自治区和地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承担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指导引起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

(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指导民族手工业发展的职责。

(八)承担有色、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轻工、民爆、食品、医疗等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地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种信息资源的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

(十)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地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承办地区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运行监测协调科、工业管理科和信息化科。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1个事业机构,分别是: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

第二部分

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

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拨款收入519.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6万元,项目支出128.8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9.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366.02万元多15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88.83万元多101.77万元;项目支出128.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77.19万元多51.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9.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335.35万元,占总预算64%;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占总预算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11万元,占总预算7%;项目支出77.19万元,占总预算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2150501行政运行250.34万元,2150503机关服务4.19万元,2150506信息安全建设15万元,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5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0803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41万元,2080304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52万元,208030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83万元,2080303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8.0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3购房补贴8.86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5.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7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3万元,比2016年预算2.46万元多0.27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85万元,比2015年预算10.66万元多1.19万元。

4.2017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量5辆。

五、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拨款收入519.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6万元,项目支出128.8万元。

六、2017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98.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0.84万元,项目收入128.8万元,住房保障收入8.86万元。

七、2017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5.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7万元,项目支出128.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林芝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指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运行、工业和信息产业战略研究与标准制定、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其他工业信息产业监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