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区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 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三个责任”,巴宜区人民政府已更新2020年度“三个责任”公示表,现将巴宜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更新名录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尼玛次仁 巴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894-5831315
职责:巴宜区人民政府是巴宜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姜智勇 巴宜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894-5831382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职责:7个乡(镇)水利分管领导负责管理本乡(镇)所辖范围内的村级管理人员、负责统计上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情况。管理人员为村班子成员或村水生态岗位工作人员,村级管理人员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协助乡镇及水利局完成水质检测工作、水费计收和供水设备维修养护工作。
附件:2020度巴宜区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表(1) (1)(1)
林芝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