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各业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2018-2020年试行阶段的总结和经验,我局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对全市范围内施工地下设施需要临时基坑降水措施的行为,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工作,请各业主单位于项目开工45天前,到我局水政科进行咨询及报批,如有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特此公告。
林芝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8日
监督举报电话: 0894-5875612,0894-5888485(上午9:40-13:0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