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水利局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9-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
自治区国土部门推进矿权整合、“三率”达标、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不力。 |
责任单位 |
林芝市水利局 |
责任人 |
土丹洛桑 |
联系电话 |
0894-5888485 |
整改目标 |
对于国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不规范河道采砂行为进行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 |
整改措施 |
开展重要城镇周边、重要国道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采砂场生态破坏问题的恢复治理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组织开展对全市砂石采挖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砂石采挖点详细目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按照目录对于擅自采砂和影响河道的行为进行整改,我局积极督促各县(区)范围内河道采砂不规范行为,认真整改、抓好落实。截止目前,已发现的国道沿线波密、巴宜区、工布江达县部分企业不规范采砂和不落实生态恢复行为问题,按要求完成了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