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水利动态

林芝市稳步推进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 林芝市水利局
    • 2019年12月27日 12:18
    • 【字体:
    • 【打印文本】

    林芝市稳步推进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值此年终岁末,林芝市2019年度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进入总结期,林芝市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采取积极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积极迎接自治区河湖长制综合督导考核2019年12月19日至24日,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周建华同志带队,厅河湖处、水政处、农村处、那曲市水利局、日喀则市水利局相关同志参与对我市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林芝市河长制办公室积极准备,迎接年度综合评估。

    二是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全部印发实施。经过为期1年多的编制过程,先后经过8次修改完善,经过3次征求市直单位和各县(区)意见,通过第三方技术评审后,全部经市级河湖长签发河长令实施根据自治区总河办工作要求,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已报总河办申请备案。市级层面,由林芝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至县乡村级,并分级组织实施。

    三是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取得新进展。根据自治区水利厅有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安排,林芝市水利局向厅河湖处提交了关于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技术指标,已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具体要求。同时按照水利部第二次河湖“清四乱”视频会商会后的自治区工作推进会精神,积极争取援藏渠道,委托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在未明确相关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先行划定了巴河曲和巴松措河湖管理范围,并于2019年12月26日取得了初步成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