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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47号(D类076号)提案的答复

  • 2019年09月05日 18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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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雅·曲吉建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林芝市朗县旧巴尔曲德寺遗址和山南市加查县达拉岗布寺山脚下白加日古庙遗址应进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朋仁曲德寺及寺院遗址(巴尔曲德寺)于2007列入第四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国家投资1580万元对寺院大殿遗址进行复原建设,同时配备野外文物看管人员,负责朋仁曲德寺及旧巴尔曲德寺遗址的看管和监护

您提到的旧巴尔曲德寺遗址于2009年被朗县人民政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遗址基础墙体一直处于保护状态。今后,我市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旧巴尔曲德寺遗址的保护。

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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