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47号(D类076号)提案的答复
- 2019年09月05日 18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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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雅·曲吉建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林芝市朗县旧巴尔曲德寺遗址和山南市加查县达拉岗布寺山脚下‘白加日’古庙遗址应进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朋仁曲德寺及寺院遗址(巴尔曲德寺)于2007年列入第四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国家投资1580万元对寺院大殿遗址进行复原建设,同时配备野外文物看管人员,负责朋仁曲德寺及旧巴尔曲德寺遗址的看管和监护。
您提到的旧巴尔曲德寺遗址于2009年被朗县人民政府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遗址基础、墙体一直处于保护状态。今后,我市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旧巴尔曲德寺遗址的保护。
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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